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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许可证申报程序
2013-02-06 09:20:00

  

  一、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4.《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04年第25号);

  5.《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04年第26号);

  6.《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4年第49号);

  7.《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4年第80号)

  8.《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04年第64号);

  9.《关于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4年第73号);

  10.《公布须办理检疫审批的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2年第2号);

  11.《关于取消部分动植物产品的进境检疫审批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4年第111号);

  12.《关于取消八类植物产品审批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3年第43号)

  13.《关于重申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函》(质检动函[2003]113号)

  14.《关于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动函[2002]559号)

  15.《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04]803号);

  16.《关于<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管理系统>应用推广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通函[2004]633号

  17.《关于执行〈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质检食函[2004]884号);

  18.《关于网上公布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许可证〉审批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质检食函[2005]130号);

  19.《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初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05]610号);

  20.《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

  21.允许进口肉类产品的国家或地区以及相应的品种和用途名单;

  22.中国与输出国签订的双边检疫协定(含协定、备忘录、检疫议定书);

  23.《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02年第31号)

  24、《关于加强进口三文鱼检验检疫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9号)

  以上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法规依据由广西局食品处定期更新公布。

  二、申请条件

  申请办理检疫许可手续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许可证须在贸易合同签订前取得。

  过境动物和过境转基因动植物源性食品的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或者其代理人。

  申请进境肉类产品检疫许可证的申请单位应当通过直属局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并报质检总局审核通过,同时在质检总局网上公布其名单的合法对外贸易经营者。申报备案的企业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有效;应当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食品的生产、经销和代理等内容,并通过工商管理部门最近一次年度审验,注册资金应达到50万元人民币以上(包括50万元);外商投资企业应最近一次联合年检合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建立并有效实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具有相对稳定的供货来源和国内销售、加工利用渠道;积极配合检验检疫机构执行公务,不逃避责任;无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关于加强进口三文鱼检验检疫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9号)的规定,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冰鲜三文鱼(HS编码:0302121000、0302122000、0302190090、0305411000、0305412000)的境外出口商及代理商、国内收货人及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申请单位应事先做好相关的报备工作。

  三、受理及审核单位

  受理及初审: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审核批准:国家质检总局

  四、行政许可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行政许可不收费。

  六、申请程序

  第一步 企业备案(首次申请)

  (一)申请进口肉类产品检疫许可证的申请企业:

  1.填写《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可在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众网站www.gxciq.gov.cn下载)

  2.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7.企业(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企业组织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

  9.近3年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品种、数量)的相关说明;

  10.《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可在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众网站www.gxciq.gov.cn下载)

  11.年度进口计划,包括产品种类、数/重量、来源国家或地区、用途、拟进境口岸等内容。

  12.企业声明书:对于企业是否有固定办公场所,是否具有相对稳定的供货来源和国内销售、加工利用渠道,是否能够积极配合检验检疫机构执行公务,不逃避责任进行明确声明。

  13.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办理进口肉类产品相关事宜,可在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众网站www.gxciq.gov.cn下载)。

  上述材料或复印件均要提供一式两份,加盖收货人企业公章。收货人企业应在向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递送以上材料时交验原件。

  已经通过总局资质认定的非广西局辖区企业,拟于广西局辖区内进口肉类产品,也须提供上述材料。

  (二)申请进口养殖三文鱼(HS编码:0302121000、0302122000、0302190090、0303110000、0303190000、0303221000、0303290090、0305411000、0305412000)的企业

  首次申请进口养殖三文鱼检疫许可证前,申请单位须办理国内收货人及代理进口商备案手续,填写并提交《广西局检疫许可证申办企业备案表》,如国内收货人和代理进口商非同一单位,需分别填写。(可在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众网站www.gxciq.gov.cn下载)

  进口冰鲜三文鱼的申请单位还须办理境外出口商及代理商的备案手续,填写并提交《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信息表》,不同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应分表填写。(可在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众网站www.gxciq.gov.cn下载)应同时交验原件)一同交广西局审核;

  上述两份表格加盖申请单位(收货人或代理进口商)公章后与表格中注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三)申请进口其它动植物产品(除肉类、水产外)的企业

  填写《广西局检疫许可证申办企业备案表》(可在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众网站www.gxciq.gov.cn下载),备案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报检单位登记证明书、以及法人及备案报批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广西局食品监管处审核通过后登记备案。已备案的企业才可申请动植物产品(除肉类、水产品外)检疫许可证。

  第二步 网上申请所需硬件的注册开通(首次申请)

  自2004年11月起,动植物食品检疫许可证已全面实行网上申请,企业必须具备有网上申请的硬件,才可以登录检疫许可证申请平台进行申请。网上申请硬件有“九城单证账号”或“信城通电子密钥”两种形式。

  企业将电子密钥或九城帐号交到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处,填写《申请用户电子注册表》后进行注册开通,开通之后才可以进行上网申请许可证的操作。(《申请用户电子注册表》可在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众网站www.gxciq.gov.cn下载)。对于申请次数极少的企业,也可委托九城公司代理上网申请。

  第三步 上网申请 (每一次申请)

  企业每次申请必须在互联网上填写《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并于网上以电子方式提交给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其中,持信城通电子密钥的企业可进入信城通网站www.itownet.cn“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栏目进行填写;持有九城公司单证帐户的企业,可进入九城单证“申报业务”-“进境动植物许可证”模块进行填写。

  第四步 前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交随附单证 (每一次申请)

  (一)申请企业每次申请须填写广西局提供的《食品监管处进境动植物产品电子审批呈批表》(可在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众网站www.gxciq.gov.cn下载)填写后打印以纸质方式提交给广西局。

  (二)每个企业第二次申请按照规定可以核销的来自同一国家或产地的同一产品时,应当提供上一次《检疫许可证》(含核销表)的原件与复印件。

  (三)申请进口肉类和水产品的企业必须提供该单位与检验检疫机构所指定的注册存放冷库和加工单位签订的存储协议,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需在该协议上加盖公章。本协议一式四份,分别由冷库、进境肉类或水产品备案收货人公司、指定或认可的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以及广西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处各留存一份。该协议有效期为三个月。当企业提出新的许可申请之日,该协议必须仍有一个月的有效期。

  (四)申请植物源性食品或动物源性食品(肉类、水产品除外)的企业每一次申请须提供由口岸检验检疫局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所在地检验检疫局签章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初审考核报告表》。

  (五)重要与敏感动植物源性食品(肉类、水产品除外)再次申请时须提供由口岸检验检疫局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所在地检验检疫局签章的《重要与敏感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情况报告表》.

  (六)根据国外疫情等特殊情况,总局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以上所述材料必须在网上申请后7天内交到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处。

  第五步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受理,审核通过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审核。

  第六步 领取许可证

  企业可使用电子密钥或九城单证帐号从网上查到许可证受理情况,当受理状态显示为已出证,致电食品监管处确认后,前往广西局领取《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领取时需提供《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许可证领证委托书》(可在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众网站www.gxciq.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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